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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由宋国发起的倡导停战、结盟的运动。弭兵运动前后共有两次,以公元前546年宋大夫向戌发起的弭兵之会最重要。公元前546年,晋、楚、齐、秦、鲁、宋、郑等十四国诸侯会于宋,共尊晋、楚两大诸侯国为盟主;又齐、秦 两大国,商定不作为从属国看待;其他原从属于晋、楚的较小诸侯国今后要互朝晋、楚两大国,并承担晋、楚两国给予的义务。这次会盟之后,晋、楚之间四十多年没发生大的战争,其他几个国家间的战争也很少。
三国曹魏推行的军事政策。为保证有足够的兵源和防止士兵逃亡,规定士兵及其家属另立户籍,称为“士家”。士家集中居住于邺城一带,由军营或郡县管理,社会地位很低。士家的子孙必须世世代代当兵,娶妻也必须是士家的女子。士家制保证了曹魏时的兵源,是曹操称霸北方的重要条件。
亦称更名地。清初,原明朝“藩封之产”,或因战乱荒芜,或因藩王勋戚逃亡后,田地为农民所占有,也有不少田土为当地豪强侵占。顺治元年(1644)起曾几次下诏,将这些土地收归国家所有。康熙七年(1668),清廷为了加速垦荒,增加赋税收入,第二年下诏将土地无偿给予原种之人,令其耕种,照常征粮。这些田土,因为承种者“止更姓名,无庸过割”,故“谓之更名地”。 更名田,促进了清朝初期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缓和了清朝前期尖锐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权属于地主。这是封建社会的主要土地所有制形式,也是占支配地位的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靠土地兼并和帝王赏赐土地而不断膨胀,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它产生于战国时期,直到建国后的土地改革才被消灭。
明朝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特别刑事法规。洪武十八年(1385年)十一月,太祖颁布亲自编撰的《大诰》。随后,又颁行了《大诰续编》《大诰三编》。三编《大诰》汇集了大量惩治官民贪赃受贿、转嫁赋役、侵吞税粮、抗租误役、流亡隐匿和使用凌迟、枭首等重刑的案例。朱元璋颁行《大诰》三编的目的,即在于公布一系列酷刑案件,用以威慑及警戒臣民,使之安分守己,不敢轻易犯法。《大诰》三编是朱元璋用严刑峻法治理臣民的记录,也是朱元璋推行专制主义的一种手段。
八七会议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以后,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8月7日在汉口召开的紧急会议。会议批判和纠正了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撤消了他在党内的职务,选出了新的临时中央政治局,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总方针,决定发动秋收起义。出席了这次会议,并提出了著名的“枪杆子里出政权”的论断。会议通过了《中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告全党党员书》等议案。八七会议在中国革命紧急关头及时地向党和全国人民指明了斗争方向,反对政治上的“右”倾机会主义,使党在革命中前进了一大步。
这次会议具备极其重大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枪杆子里出政权”的著名思想。给正处于思想混乱和组织涣散的中国指明了新的出路,为挽救党和革命做出了巨大贡献。
重庆谈判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为避免内战、争取和平,中国同进行的和平谈判。谈判从1945年8月29日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通过谈判,国共双方签订了《政府与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在重庆期间,就和平建国等问题直接同蒋介石进行多次商谈。有关问题的具体谈判主要在代表周恩来、王若飞和政府代表王世杰、张群等之间进行。10月10日,国共双方代表签订了《政府与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并予以发表。《纪要》就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政治民主化、、党派合作、军队国家化、解放区地方政府等12个问题阐明了国共双方的见解。但在人民军队和解放区政权问题以及接受日军投降等问题上双方仍存在着尖锐的分歧。
北宋中期,冗官、冗兵、冗费与日俱增,国家越来越陷于积贫积弱之中,不能自拔。士大夫们感到一定要采取措施,摆脱困境。庆历三年(1043),宋仁宗任用范仲淹为参知政事,富弼、韩琦为枢密副使,责成他们条列当世急务,以“兴致太平”。他们提出内外官吏过于冗滥,其中老朽、病患、贪污、无能的人应一律裁汰,宋仁宗采纳了这些意见,连续颁布几道诏令,规定:①改革文官三年一次循资升迁的磨勘法。注重以实际的功、善、才、行提拔官员,淘汰老病愚昧等不称职者和在任犯罪者。②严格“恩荫”制。限制中、上级官员的任子特权,防止权贵子弟亲属垄断官位。③改革贡举制。令州县立学,士子必须在学校学习一定时间方许应举。改变专以诗赋、墨义取士的旧制,着重策论和操行。④慎选各地长官。由中书、枢密院慎选各路、各州的长官,由各路、各州长官慎选各县的长官,择其举主多者尽先差补。⑤改进职田法。重新规定官员按等级给以一定数量的职田,以“责其廉节”,防止贪赃枉法。⑥“减徭役”。将西京河南府(今河南洛阳东)的五县废为镇,又析王屋县(今河南济源西)并入河南府,以精简乡村役人。范仲淹、富弼还提出“厚农桑”、“修武备”等建议,则并未实施。
(1)封建体制。宋仁宗改革的初衷是为了解决财政危机和军事危机,是要富国强兵。而庆历新政却恰恰触犯了皇室利益。(2)朋党之争。除了少数锐意进取的有识之士,官僚、地主、富商等既得利益阶层大都满足于现状,只顾个人利益和眼前利益,而不顾国家利益和长远利益,一旦新政触犯了自身利益,他们就坚决反对,群起而攻之。随着新政的推进,反对的声浪不断高潮,包括受到仁宗信任的宰相章得象也加入反对大合唱,攻击范仲淹等人为“朋党”。
(3)新政弊端。改革措施“太猛”、“更张无渐”、“规模阔大”。改革的思想动员不够,配套措施不到位,对罢黜官员的安置没有着落,农民没有在新政中得到立竿见影的好处。范仲淹的用人,王安石就曾经批评他“好广名誉,结游士,以为党助,甚坏风俗”。事实上,范仲淹所任用的推行新政者,往往议论多,而实际行事少,有的甚至好标奇立异,发空论,言行不检。
(一)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刘秀削弱三公的权力,加强尚书台的权力,这是他的重要集权措施之一。东汉初年,中央最高的官职是三公,即司徒、司空和太尉,但三公的职位虽高,徒有虚名,并无实权。东汉初年,正式成立尚书台,作为总理国家政务的中枢机构。在东汉,尚书台实际上成了皇帝真正决策和发号施令的权力机构,三公和九卿只是受命办事,形成“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之职,备员而已”的局面。三公或大将军只有经过皇帝恩准,加“录尚书事”头衔,方可参与中枢决策。六曹尚书的职掌涉及行政、民事、外交、司法等诸多与三公九卿所掌相重的事务,并凌驾于三公九卿之上,大大地削弱了三公的权力。
(二)退功臣进文吏。刘秀“退功臣进文吏”之策的关键是“退功臣”。其做法,一是封侯褒扬,就是给功臣以尊崇的地位和优厚的经济待遇,褒赞建朝之功。二是奉朝请,不任吏职,就是让功臣居家静养,朝廷有事即奉请入朝参与议事,日常不任官职。对功臣的妥善安置,是东汉王朝重建过程中的成功之举。刘秀在退功臣的同时,多次征召“天下後贤”,收罗天下文士充任吏职。为广进文吏,刘秀完善了自西汉以来的察举制,将每年一度的选举固定成为制度。尽管东汉后来的察举制度流弊丛生,但刘秀的察举求得了许多求上进、勤吏政的好官吏,对东汉初年社会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恢复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集军权于中央。刘秀一再削弱地方的军权,加强中央的军权。他在建国不久,就下诏撤销了郡国都尉的建制,将兵权并归守、相。后又取消了各郡、国的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四种常备军,还取消了每年一度的都试制度。从此,守、相的军权也被取消了。郡、国的军队很少,一般不能作战。大的战争要依靠中央的军队。
(四)加强监察制度。为了实行对政府官员行政的有效监督,刘秀在继承秦、西汉监察制的基础上,组建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机构,包括御史中丞、司隶校尉和州刺史。改西汉御史大夫为司空,不负监察之责,而将御史大夫属下的御史中丞改任御史台长官,负责监察百官,权位与司隶校尉、尚书令并重。司隶校尉兼领一州,又为中央要职,有监察公卿的权力,再加总监察机构御史台、地方的州刺史,就形成从中央到地方完整的强有力的监察系统,大大地稳固了东汉前期的皇权。
东汉初年,通过加强中央集权的各项措施,东汉王朝取得了政治上的稳固,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废除科举制度。为使近代教育真正得到发展,清政府逐步改革并最终废除了科举制度,1901年后,清政府开始对科举制实行改革,一方面修改科举考试内容,将传统的四书、五经扩大到政治、历史、军事、地理、军事等适应时代需要的科目;一方面逐渐减少科举名额,使学堂与科举最终合流。1905年9月,清廷下令从1906年 起停止一切科举考试,这样,延续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从此废除。科举制的废除,扫除了中国建设现代化国家道路上的重要障碍,有力地推动了中国近代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创办新式学堂。1901年,清廷下诏要求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者一律改设为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为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为小学堂,各地设蒙养学堂。1902年,派张百熙为管学大臣,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因该年为农历壬寅年,故称为 “壬寅学制”,该学制规定从蒙养学堂到大学堂共分7级,完成整个学制需20年。壬寅学制虽正式公布,但并未付诸实施。1904年,清政府颁布张之洞和张百熙制定的《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该章程不仅制定了从蒙养院、初等小学、高等小学、中学堂、高等学堂、大学堂直至通儒院的普通教育体系,还制定了初级师范学堂优级师范学堂的师范教育体系,以及从初等农工商实业学堂、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到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的实业教育体系。这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学堂类型比较齐全、体制比较完备的学校体系初步建立起来。科举考试停止后,学校教育占据了主导地位,清政府因之于1905年12月成立了主管全国教育事业的中央机构——学部。学部建立后,颁布了学堂考试章程。至此,自“癸卯学制”初步建立近代教育体系,中国近代教育制度日臻完善。
(三)鼓励留学。1902年12月,清政府批准外务部制定的留学生章程,规定凡学成归国者,分别奖以翰林、进士、举人出身并按等录用。此后,留学生人数逐年增加。
唐玄宗开元年间和天宝初年,政局稳定、经济繁荣、文化昌盛、国力富强。这段时间是唐朝极盛的时期,史称“开元之治”。治世局面的出现,与唐玄宗的励精图治、锐意改革是分不开的,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整顿吏治,裁撤冗官。唐玄宗即位之初,官员滥杂,其中多是武则天及后来的韦后和安乐公主滥设职官时遗留下来。玄宗将这些冗官全部革去,并停废了闲散的司、监、署十余所;玄宗还严格控制官吏的检选,强调以材授官;颁布《整饬吏治诏》,规定 每年十月各道按察使对地方官的政绩进行考核,以此来确定赏罚升黜的依据;开元末年还修订《大唐六典》,实行官员定额编制,从法律上杜绝冗官,保证行政效率。
第二,抑制食封贵族。唐初时,食封贵族自行在食邑内征收租调。后来食封贵族数量和食封规模都越来越大,一方面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对封户造成巨大负担,很多封户破产逃亡。玄宗规定,食封贵族的租调由政府统一征收,封家至京城或州治领取,封家不得自行向封户催索租调。后来,又规定子孙承袭食封时,户数减十分之二。
第三,抑制佛教。武则天、中宗、睿宗时崇信佛教,修造了很多佛寺及佛像,僧尼人数大增,不仅浪费财力,而且由于僧尼不服役纳税,造成了税源流失。玄宗接受姚崇的建议,强制大批僧尼还俗,禁止新造佛寺及铸造新佛像,并禁止贵族官僚与僧尼交往。
第四,劝课农桑,发展农业。开元年间,全国兴修了许多水利工程,如蔡州的玉梁渠、蓟州的孤山破。此外,还在各地大兴屯田,垦种了大量的土地。
第五,核准土地及户口,限制土地兼并。武则天以来,均田制破坏严重,土地兼并剧烈,农户大量出逃。玄宗大力检括逃户和额外占田,并规定客户只交户税,免租调徭 役六年。这对于限制土地兼并,増加政府收入,缓和阶级矛盾有一定积极作用。
第六,重视文化教育。开元年间,大力推动学校教育,玄宗曾下令各州、县、乡、里都要设置学校,并延请教师教学,学校教育呈现繁荣;玄宗还命马怀素等人进行图书整理和编辑工作;李白、张遂等人也被征召为玄宗的学术顾问,待遇优厚。
正是由于以上政策的实行,才出现了“开元之治”的治世局面。但需要指出的是,开元之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辛勤劳动的结果,治世的出现也是建立在对人民的压迫和掠夺上的。
九·一八事变至抗战全面爆发斯间,围绕抗日问题,中国各派政治力量均提出了自己的抗日主张,具体如下:
(一)在方面,其主流看法是采取不抵抗政策,实行“先安内,后攘外”方针,国内的一些反日抗议活动,并等待国联裁决日本的侵略行径。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军奉行不抵抗政策,不战而退。为了解决日本占领东北的问题,南京政府采取了诉诸国联的方式,希望能和平解决。但以蒋介石为代表的中央的不抵抗政策存在一定的底线,特别是华北事变的发生,使中华民族面临空前的危机。1932年4月,国难会议召开,成为与在野党派的一次政治对话,并开启了此后与在野各党派的对线年起,国民政府对日外交方针趋于强硬。1935年初五届一中全会上,蒋介石全面接管权力,张群担任外交部长后,开始了对日的交涉,但因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而失败。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时期南京政府已经开始着手制订对于日 本全面侵华的预案。同时,为了和平解决问题,在西安事变前夕,与中央秘密接触等。
(二)内部派系以及一些地方实力派,则坚决反蒋抗日。1931年11月12 日,内的临时行动委员会发出《对时局宣传大纲》,直接提出抗日必先倒蒋、推翻南京政权、释放一切政治犯等主张。同时,该党还支持十九路军的一 •二八抗战,还与红军达成反蒋初步协定。1933年发动福建事变,成立新的中央政府联合红军对 抗南京政府,宣传抗日反蒋的主张。
(三)在中国方面,九·一八事变后,为了挽救民族危机,坚决主张抗日救国,反对妥协,主张全党与下层小资产阶级群众结成抗日统一战线,并发动与领导反日本侵略者和统治的武装斗争。在九·一八事变的第二天,满洲省委就发表《为日本帝国主义武装占领满洲宣言》,号召全东北人民反抗日本的侵略。9月22日,中央发出《关于日本帝国主义武装占领满洲宣言》,号召全民族奋起抗战。
但九·一八事变至全国抗战阶段,的抗日主张经历了反蒋抗日、逼蒋抗日到 拥蒋抗日等三个阶段的转变。1933年1月17日,中央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以、朱德的名义发表宣言,表示将在三个条件下与任何抗日武装联合。1933年1月26日,中央发出《中央给满洲各级党部及全体党员的信》,明确了开展统一战线年中央在陕北瓦窑堡召开会议,正式明确了“逼蒋抗日”的主张,并在这个时期与南京方面秘密接触,商谈联合抗日的可能性。1936年西安事变爆发后,在其中斡旋,使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为此,确定了“拥蒋抗日”方针。
(四)民主人士与党派方面,在拥护的基础上,要求改变届民党的局面,并尽快实施,联合各方面力量积极抗日。在1932年的国难会议上,他们纷纷提出建议,要求改变的局面,尽快实施。
综上所述,在九·一八事变至全面抗战期间,中国各个政治派别提出的抗日主张,其中一些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时局不断进行调整,最终在抗战全面爆发后,全民族抗日统一战线南京师范大学中国史考研真题
春秋时期由宋国发起的倡导停战、结盟的运动。弭兵运动前后共有两次,以公元前546年宋大夫向戌发起的弭兵之会最为重要。公元前546年,晋、楚、齐、秦、鲁、宋、郑等十四国诸侯会于宋,共尊晋、楚两大诸侯国为盟主;又齐、秦 两大国,商定不作为从属国看待;其他原从属于晋、楚的较小诸侯国今后要互朝晋、楚两大国,并承担晋、楚两国给予的义务。这次会盟之后,晋、楚之间四十多年没有发生大的战争,其他国家间的战争也很少。
亦称更名地。清初,原明朝“藩封之产”,或因战乱荒芜,或因藩王勋戚逃亡后,田地为农民所占有,也有不少田土为当地豪强侵占。顺治元年(1644)起曾几次下诏,将这些土地收归国家所有。康熙七年(1668),清廷为了加速垦荒,增加赋税收入,第二年下诏将土地无偿给予原种之人,令其耕种,照常征粮。这些田土,因为承种者“止更姓名,无庸过割”,故“谓之更名地”。 更名田,促进了清朝初期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清朝前期尖锐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权属于地主。这是封建社会的主要土地所有制形式,也是占支配地位的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靠土地兼并和帝王赏赐土地而不断膨胀,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它产生于战国时期,直到建国后的土地改革才被消灭。
明朝具有法律效力的特别刑事法规。洪武十八年(1385年)十一月,太祖颁布亲自编撰的《大诰》。随后,又颁行了《大诰续编》《大诰三编》。三编《大诰》汇集了大量惩治官民贪赃受贿、转嫁赋役、侵吞税粮、抗租误役、流亡隐匿和使用凌迟、枭首等重刑的案例。朱元璋颁行《大诰》三编的目的,即在于公布一系列酷刑案件,用以威慑及警戒臣民,使之安分守己,不敢轻易犯法。《大诰》三编是朱元璋用严刑峻法治理臣民的记录,也是朱元璋推行专制主义的一种手段。
八七会议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以后,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8月7日在汉口召开的紧急会议。会议批判和纠正了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撤消了他在党内的职务,选出了新的临时中央政治局,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总方针,决定发动秋收起义。出席了这次会议,并提出了著名的“枪杆子里出政权”的论断。会议通过了《中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告全党党员书》等议案。八七会议在中国革命紧急关头及时地向党和全国人民指明了斗争方向,反对政治上的“右”倾机会主义,使党在革命中前进了一大步。
这次会议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枪杆子里出政权”的著名思想。给正处于思想混乱和组织涣散的中国指明了新的出路,为挽救党和革命做出了巨大贡献。
重庆谈判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为避免内战、争取和平,中国同进行的和平谈判。谈判从1945年8月29日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通过谈判,国共双方签订了《政府与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在重庆期间,就和平建国等问题直接同蒋介石进行多次商谈。有关问题的具体谈判主要在代表周恩来、王若飞和政府代表王世杰、张群等之间进行。10月10日,国共双方代表签订了《政府与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并予以发表。《纪要》就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政治民主化、、党派合作、军队国家化、解放区地方政府等12个问题阐明了国共双方的见解。但在人民军队和解放区政权问题以及接受日军投降等问题上双方仍存在着尖锐的分歧。
北宋中期,冗官、冗兵、冗费与日俱增,国家越来越陷于积贫积弱之中,不能自拔。士大夫们感到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摆脱困境。庆历三年(1043),宋仁宗任用范仲淹为参知政事,富弼、韩琦为枢密副使,责成他们条列当世急务,以“兴致太平”。他们提出内外官吏过于冗滥,其中老朽、病患、贪污、无能的人应一律裁汰,宋仁宗采纳了这些意见,连续颁布几道诏令,规定:①改革文官三年一次循资升迁的磨勘法。注重以实际的功、善、才、行提拔官员,淘汰老病愚昧等不称职者和在任犯罪者。②严格“恩荫”制。限制中、上级官员的任子特权,防止权贵子弟亲属垄断官位。③改革贡举制。令州县立学,士子必须在学校学习一段时间方许应举。改变专以诗赋、墨义取士的旧制,着重策论和操行。④慎选各地长官。由中书、枢密院慎选各路、各州的长官,由各路、各州长官慎选各县的长官,择其举主多者尽先差补。⑤改进职田法。重新规定官员按等级给以少数的职田,以“责其廉节”,防止贪赃枉法。⑥“减徭役”。将西京河南府(今河南洛阳东)的五县废为镇,又析王屋县(今河南济源西)并入河南府,以精简乡村役人。范仲淹、富弼还提出“厚农桑”、“修武备”等建议,则并未实施。
(1)封建体制。宋仁宗改革的初衷是未解决财政危机和军事危机,是要富国强兵。而庆历新政却恰恰触犯了皇室利益。(2)朋党之争。除了少数锐意进取的有识之士,官僚、地主、富商等既得利益阶层大都满足于现状,只顾个人利益和眼前利益,而不顾国家利益和长远利益,一旦新政触犯了自身利益,他们就坚决反对,群起而攻之。随着新政的推进,反对的声浪不断高潮,包括受到仁宗信任的宰相章得象也加入反对大合唱,攻击范仲淹等人为“朋党”。
(3)新政弊端。改革措施“太猛”、“更张无渐”、“规模阔大”。改革的思想动员不够,配套措施不到位,对罢黜官员的安置没有着落,农民没有在新政中得到立竿见影的好处。范仲淹的用人,王安石就曾经批评他“好广名誉,结游士,以为党助,甚坏风俗”。事实上,范仲淹所任用的推行新政者,往往议论多,而实际行事少,有些甚至好标奇立异,发空论,言行不检。
(一)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刘秀削弱三公的权力,加强尚书台的权力,这是他的重要集权措施之一。东汉初年,中央最高的官职是三公,即司徒、司空和太尉,但三公的职位虽高,徒有虚名,并无实权。东汉初年,正式成立尚书台,作为总理国家政务的中枢机构。在东汉,尚书台实际上成了皇帝真正决策和发号施令的权力机构,三公和九卿只是受命办事,形成“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之职,备员而已”的局面。三公或大将军只有经过皇帝恩准,加“录尚书事”头衔,方可参与中枢决策。六曹尚书的职掌涉及行政、民事、外交、司法等诸多与三公九卿所掌相重的事务,并凌驾于三公九卿之上,大大地削弱了三公的权力。
(二)退功臣进文吏。刘秀“退功臣进文吏”之策的关键是“退功臣”。其做法,一是封侯褒扬,就是给功臣以尊崇的地位和优厚的经济待遇,褒赞建朝之功。二是奉朝请,不任吏职,就是让功臣居家静养,朝廷有事即奉请入朝参与议事,日常不任官职。对功臣的妥善安置,是东汉王朝重建过程中的成功之举。刘秀在退功臣的同时,多次征召“天下後贤”,收罗天下文士充任吏职。为广进文吏,刘秀完善了自西汉以来的察举制,将每年一度的选举固定成为制度。尽管东汉后来的察举制度流弊丛生,但刘秀的察举求得了许多求上进、勤吏政的好官吏,对东汉初年社会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恢复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集军权于中央。刘秀一再削弱地方的军权,加强中央的军权。他在建国不久,就下诏撤销了郡国都尉的建制,将兵权并归守、相。后又取消了各郡、国的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四种常备军,还取消了每年一度的都试制度。从此,守、相的军权也被取消了。郡、国的军队很少,一般不能作战。大的战争要依靠中央的军队。
(四)加强监察制度。为了实行对政府官员行政的有效监督,刘秀在继承秦、西汉监察制的基础上,组建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机构,包括御史中丞、司隶校尉和州刺史。改西汉御史大夫为司空,不负监察之责,而将御史大夫属下的御史中丞改任御史台长官,负责监察百官,权位与司隶校尉、尚书令并重。司隶校尉兼领一州,又为中央要职,有监察公卿的权力,再加总监察机构御史台、地方的州刺史,就形成从中央到地方完整的强有力的监察系统,大大地稳固了东汉前期的皇权。
(一)废除科举制度。为使近代教育真正得到发展,清政府逐步改革并最终废除了科举制度,1901年后,清政府开始对科举制实行改革,一方面修改科举考试内容,将传统的四书、五经扩大到政治、历史、军事、地理、军事等适应时代需要的科目;一方面慢慢地减少科举名额,使学堂与科举最终合流。1905年9月,清廷下令从1906年 起停止一切科举考试,这样,延续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从此废除。科举制的废除,扫除了中国建设现代化国家道路上的重要障碍,有力地推动了中国近代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创办新式学堂。1901年,清廷下诏要求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者一律改设为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为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为小学堂,各地设蒙养学堂。1902年,派张百熙为管学大臣,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因该年为农历壬寅年,故称为 “壬寅学制”,该学制规定从蒙养学堂到大学堂共分7级,完成整个学制需20年。壬寅学制虽正式公布,但并未付诸实施。1904年,清政府颁布张之洞和张百熙制定的《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该章程不仅制定了从蒙养院、初等小学、高等小学、中学堂、高等学堂、大学堂直至通儒院的普通教育体系,还制定了初级师范学堂优级师范学堂的师范教育体系,以及从初等农工商实业学堂、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到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的实业教育体系。这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学堂类型比较齐全、体制比较完备的学校体系初步建立起来。科举考试停止后,学校教育占据了主导地位,清政府因之于1905年12月成立了主管全国教育事业的中央机构——学部。学部建立后,颁布了学堂考试章程。至此,自“癸卯学制”初步建立近代教育体系,中国近代教育制度日臻完善。
第一,整顿吏治,裁撤冗官。唐玄宗即位之初,官员滥杂,其中多是武则天及后来的韦后和安乐公主滥设职官时遗留下来。玄宗将这些冗官全部革去,并停废了闲散的司、监、署十余所;玄宗还严控官吏的检选,强调以材授官;颁布《整饬吏治诏》,规定 每年十月各道按察使对地方官的政绩进行考核,以此来确定赏罚升黜的依据;开元末年还修订《大唐六典》,实行官员定额编制,从法律上杜绝冗官,保证行政效率。
第二,抑制食封贵族。唐初时,食封贵族自行在食邑内征收租调。后来食封贵族数量和食封规模都慢慢的变大,一方面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对封户造成巨大负担,很多封户破产逃亡。玄宗规定,食封贵族的租调由政府统一征收,封家至京城或州治领取,封家不得自行向封户催索租调。后来,又规定子孙承袭食封时,户数减十分之二。
(一)在方面,其主流看法是采取不抵抗政策,实行“先安内,后攘外”方针,国内的一些反日抗议活动,并等待国联裁决日本的侵略行径。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军奉行不抵抗政策,不战而退。未解决日本占领东北的问题,南京政府采取了诉诸国联的方式,希望能和平解决。但以蒋介石为代表的中央的不抵抗政策存在一定的底线,特别是华北事变的发生,使中华民族面临空前的危机。1932年4月,国难会议召开,成为与在野党派的一次政治对话,并开启了此后与在野各党派的对线年起,国民政府对日外交方针趋于强硬。1935年初五届一中全会上,蒋介石全面接管权力,张群担任外交部长后,开始了对日的交涉,但因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而失败。但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这一段时期南京政府慢慢的开始着手制订对于日 本全面侵华的预案。同时,为了和平解决实际问题,在西安事变前夕,与中央秘密接触等。
(二)内部派系以及一些地方实力派,则坚决反蒋抗日。1931年11月12 日,内的临时行动委员会发出《对时局宣传大纲》,直接提出抗日必先倒蒋、推翻南京政权、释放一切政治犯等主张。同时,该党还支持十九路军的一 •二八抗战,还与红军达成反蒋初步协定。1933年发动福建事变,成立新的中央政府联合红军对 抗南京政府,宣传抗日反蒋的主张。
(三)在中国方面,九·一八事变后,为了挽救民族危机,坚决主张抗日救国,反对妥协,主张全党与下层小资产阶级群众结成抗日统一战线,并发动与领导反日本侵略者和统治的武装斗争。在九·一八事变的第二天,满洲省委就发表《为日本帝国主义武装占领满洲宣言》,号召全东北人民反抗日本的侵略。9月22日,中央发出《关于日本帝国主义武装占领满洲宣言》,号召全民族奋起抗战。
但九·一八事变至全国抗战阶段,的抗日主张经历了反蒋抗日、逼蒋抗日到 拥蒋抗日等三个阶段的转变。1933年1月17日,中央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以、朱德的名义发表宣言,表示将在三个条件下与任何抗日武装联合。1933年1月26日,中央发出《中央给满洲各级党部及全体党员的信》,明确了开展统一战线年中央在陕北瓦窑堡召开会议,正式明确了“逼蒋抗日”的主张,并在这一段时期与南京方面秘密接触,商谈联合抗日的可能性。1936年西安事变爆发后,在其中斡旋,使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为此,确定了“拥蒋抗日”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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